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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传】 龙西斌,男,1957年11月出生,土家族,1974年5月参加工作,197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文博副研究馆员,现任石门县文化局副局长、文管所所长,博物馆馆长,常德市第二、三、四届人大代表、湖南省第八届党代表,系中国明史学会、中华孔子学会、省考古学会、博物馆学会理事、中国湖南李自成归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省文化厅高评委委员,海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撰写文博论文20余篇,参与主编了《李自成禅隐夹山考实》、《李自成终归何处》,主编了《第八届明史国际论文集》等专著,1998年荣获国家人事部、文物局联合授予的全国文博系统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一、李自成殉难通山九宫山的主要根据
李自成殉难九宫山的主要根据:第一是:清廷阿济格的奏疏;第二是:南明何腾蛟给隆武帝的奏疏以及根据这两个奏疏写出的《明史》李自成传;第三个就是作为最原始资料的族谱、方志等。
阿济格奏疏有许多学者均考证为不实之词,连清廷也产生怀疑,阿济格并因此获罪。《清世祖实录》卷十九中明确记载“尔(阿济格)等虽行诳称,其谁信之!以此不遣使迎王诸大臣也。”顺治二年(1645)八月《清世祖实录》卷二十有阿济格受惩记载,翌年正月二十二日《清世祖实录》中又有阿济格罪坐午门的记载,直到乾隆四十三年(1778)正月《钦定宗室王公功绩表传》卷三中还记有“谕曰:朕览实录载:英亲王阿济格秉心不纯,往追流贼,诳报已死。又擅至沿边索马,且向巡抚嘱托公事。过迹昭著,虽前此亦有微功,究不足以抵其罪,黜爵实由自取;至其子孙俱降为庶人,削其宗籍。”如此重惩,在清初是不多见的。不言其他,单凭此,我们也可认为阿济格的奏疏是不可信的。
至于何腾蛟的奏疏,也是事出有因,当时唐王亦“疑自成死未实”(《明史》卷二八O)“辍给(何腾蛟)世卷”(《思文大纪》卷四)敕辅臣苏观生会同另行查报,手敕中还说“人传李贼在江北杀鲁(掳)。”
由此可见,清初视李自成为死敌的清政权和南明政权者不敢相信李死是实,所以,愚以为两个奏疏和以此为据写的《明史》。李自成死事都不是十分可信的。
现在唯一可以信赖的是做为最原始资料的方志、族谱等,也可谓是“当时人记当时事,当地人记当地事,当事人述亲历事。”②。值得一提的最原始的《世忠堂程氏宗谱》《金氏宗谱》还有《通山县志》都明确无误、十分真实地记载着打死的是“闯贼李延”,“九宫山北有李延墓”③。然李延是不是李自成呢?
二、九宫山打死“李延”的记载
《世忠堂程氏宗谱》中记:“程九伯于顺治元年甲申剿闯贼李延于牛迹岭下,献贼首珠盔龙袍于本省军门佟,札委德安府经历。”又据民国二十五年(1936)《程氏宗谱》卷三“常祖派下高公房中记载”:“安思,恭达三子,字九伯,号南枝,于万历四十三年乙卯(1615)三月初九午时生,于顺治元年甲申(1644)剿闯贼李延于牛迹岭下。献贼首、珠盔、龙袍于本省督宪军门佟,札委德安府经历,后选陕西西安府守备,未赴任而逝……公于康熙十三年癸丑(1674)五月二十三时殁,葬黄土堪,丙山壬向”。
《通山县志》也记有“九宫山北有李延墓。”另外康熙庚午年(1690)举人通山高湖谢挺树先生《诗古文集》中的“小月无题”④中所录也是记载着“天剿李延贼”。诗文如下:“月岭圆如月,升恒独不移,最怜云欲断,一半露娥眉。天剿李延贼,凶魂乃帝崔;仙子烧丹去,孽骨污龚溪。”据称,高湖谢家离“李延”殉难处仅五里地,当地人应该十分清楚当时事,为何也是记载的是“李延”而不是李自成呢?
如李延果是李自成,也就是程等逐剿了“万金之赏莫能购,十道之师莫能征”的“巨寇”,按理应得大赏,程氏所授又何至于是一个小小的经历呢?(“经历”系主管文书的官),接着“选陕西西安府守备”,为何“未赴任而逝”?正值壮年三十左右的程九伯(生于1615年)为何不离乡上任,而在乡无声无息骤然而逝,是不是当时已“告祭天地太庙,晓谕中外”而又言“闯贼未死”向世人不好交待,不得已而“为”之。其背景是甚么?这也就只好暂时存疑了。
官修《县志》为何也记载的是“李延墓”,当地人谢先生为何也称“天剿李延贼”?足见,九宫遇害的确系“李延”而非李自成。
而费密在《荒书》中,却将“李延”改为李自成,记载着程九伯与李自成搏斗的情景,也有其甥合剿自成的记载:“……九伯呼救急,其甥金姓以铲杀自成,不知其为闯贼也。武昌已系大清总督,自成之亲随十八骑有至武昌出首者,行查到县,九伯不敢出认。县官亲入山,谕以所杀者流贼李自成,奖其有功。九伯始往见总督,委九伯以德安府经历。”
《程谱》和《县志》都完全一致的记着李延其人,根本没有与李自成等同,而该段记载中“李延”却变成了“李自成”。不禁要问:程九伯为何不知所杀者是谁?事后“行查到县”,程本人也不敢出认,于是一个不知名的县官在那里说:你们打死的是李自成,有赏。这个不知名的县官,也就是第一个将李延说成是李自成的。然后程就跑去见总督,授了一个小小的经历。姓金的外甥为何没有丝毫赏赐,“相楚……舆兄华楚同三卿共擒李闯”为何“未得报功?”⑤还是程、金宗谱说了实话,他们打死的是“李延”而不是李自成。
三、李延李自成同时出现的证据
距通山县并不太远的通城县《金氏族谱》将李延、李自成二名赫然并列,说明李延确有其人,与李自成完全是两码事。通城县康熙丙申年《鼓城堂金氏宗谱》中“金谱序”云:“自崇祯末年,国运倾颓,陡遭张贼献忠之惨戮,又有李延、李自成流寇猖狂,其烧毁民居也,不殊秦火之虐焰,凡必谅公之绣衣,诰敕藏于金轮寺之天花棚者,尽为煨烬”。因李延是毁金氏家庙的直接仇人,金姓对其恨之入骨,故谱中将李延之名署于李自成之前。李延于5月率部先入宁阳,后从宁州布甲去通山(见《修水县志》“重大兵事”)。其入宁州的目的可能是欲与先驰南瑞的白旺联络;入通山可能是寻找溃散隐蔽在该地区的大顺军余部,壮大自身的力量。通城卯埠。金福四迁居的地方,正是程九伯的家乡。程九伯与金氏有姻亲关系。李延入九宫山被程九伯、金华舅甥等发现认知,就合力将李延击杀,以报其在通山毁金氏家庙之仇。⑥这则资料不仅印证了《世忠堂程氏宗谱》关于李延的记载,而且可以说明李延曾是一位跟随闯王且曾经活动在鄂南地区的一位大顺军将领。
四、李延并非“李岩”、“李炎”之误
有的学者以为“李延”可能是“李岩”之误。“延”与“岩”以今日普通话来说,虽字音相近,易致混淆,可是“李延”这一资料出现在鄂南地区。鄂南、湘北方言有其特性,“延”读“Yan”,而“岩”读“ai”⑦(读“爱)”字音),根本是不可能同音至误。况且,李岩在大顺军中赫赫有名,并于崇祯十六年(1644)被牛金星谗害至死,何以谈得上“李岩”误为“李延”呢?难道追剿李自成的清府总督军门佟也以为“李自成”即“李岩”,这不是笑话吗?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也有人认为“李延”是“李炎”之误。关于李自成名“李炎”的记载我们也仅见二处。清代著名学者顾炎武在《明季实录钞》卷十六附录《苍梧兄酉阳杂笔》确有如下记述“闻闯贼名自成;一名炎,米脂人。癸未冬末,贼执张甚。忽童谣云:劝你休时不肯休,死在两县夹一州,若还要取辰沅靖,铁树开花水倒流,公安石首夹澧州。贼退居其地”。
这则文字,是最早的记载李自成一名“李炎”的(在顾氏之前,未发现李炎的记载),而作者也不难看出是根据传言而记,对大顺军无甚了解。单“自成”之名都是“闻”而记之,“炎”之别名的记载亦非秉笔有据,而是偶然闻之。莫不是闻听九宫山打死了一个叫“李延”的,后又闻听打死的是李自成,就误记为“李自成一名炎”?
按载李自成身世至为详切的文献史料多至数十种,其中如崇祯十五年(1642)五月十四日《陕西延安府米脂县知县边大绶塘报》,陕西总督汪乔年于扎等,都是专案查报材料,从无“李炎”之说(请看第六部分的李自成曾用名、字、号查录)。我们认为,这里只是顾氏附录别人的传闻罢了。
紧接其后一则童谣,不仅可以反证“李自成,一名炎”是根据传言,而且还客观地反映了李自成死的大致方位在“公安石首夹澧州”。澧州府管辖的石门夹山寺禅隐而终的“奉天玉和尚”,不正印证顾氏所录的这则童谣吗?
至于有人说《湖南通志》“摭谈”篇上有记“……时李炎、张献忠二贼正炽”⑧。我们以为这是听信了顾氏所记,况且此处“李炎”也并不一定是指李自成,“李炎”之记载也仅此有二,更何况“炎”并非“延”。
如“李炎”是“李延”之误,“李延”又是“李自成”之误,那么《县志》《程谱》之修都在事后20年到40年,何以仍沿前误而不直书被杀者就是李自成呢?即使宗谱讹误了,何以官修《通山县志》也不敢书出被杀者是李自成呢?
上述情况只有一种解释,“李延”并非“李岩”,“李延”也并非“李炎”,“李延”更不是李自成。
五、夹山“奉天玉和尚”吊唁“李延”墓的记载
在1993年石门县召开的李自成学术研讨会上,通山县毛彦斗先生提供了一篇《九宫一首红绫诗,夹山奉天有故主》的论文⑨,文中提及新证《九一宫志》现摘录第10则、第11则如下:
第10则云:康熙四年乙巳(1655)十月,有湖南澧州二道人云游至山。其一称奉天玉和尚、传道德经,善诗文。阴访李延事。将行,以红绫书诗作记。
第11则云:康熙二十年年酉(1681)春,九一道尊拾遗前奉天玉和尚红绫,诗朽,乃移于志云:顾庐恶梦烟灰灭,华堂已毁躏铁骑。壮士捐躯怀前志,小子馋生曳君机。妄吉轻信离情起,良谋屡进几度依。难忘恩义凭山吊,莫让随流世外疑。毛先生这篇论文本意是为了论证奉天玉和尚不是李自成而是顾君恩。而恰好这则资料成了“夹山说”的反证。仔细阅读《九一宫志》这两则资料,联系“夹山说”的观点,奉天玉和尚就是李自成,那这里也就是李自成和另一道人(或许就是顾君恩)难忘李延恩义,阴访李延墓,顾庐凭山吊唁,并以红绫诗以寄情缅怀,这样解释,不是更说得通吗?
又据通山《九一宫散记》载:“康熙二年癸卯(1663)腊月,三香客自川东至,宿五日。与松拂交甚,阴求窥李延墓,松拂允,与之下山永莫反。”这则史料与前《九一宫志》两则相印证,并且都是吊唁李延墓,也没有提李闯李自成,更没有将李延与李自成划等号。
六、李自成曾用名、字、号查录
关于李自成的名、字、号的记载,一般明史料中称之为“贼首”、“李闯”、“凶闯”、“李贼”、“闯逆”、“巨寇”、“李王”、“闯王”等。
李自成乳名“黄来”,幼为僧,叫“黄来僧”(据《米脂县志》卷十二)。
李自成小字鸿基(见《甲申传信录》卷六)。
崇祯三年(1630),入西川,自号“闯将”(据夏振叔《惜山随笔》“闻八队是闯将李自成”。据杨嗣昌《杨文弱先生集》卷四八《舆监纪邵同知起》)。
“……十七日壬戌,守备陈德财伤闯贼李自成左目,……闯贼杂众贼中至城下窥视,陈守备射之中左目下,深入二寸许,……闯瞎子之名自此始”(柳义南《李自成纪年附考》176页)。
自成号“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引《李自成纪年附考》第226页。初僭号“奉天倡义大元帅”,后复僭号“新顺王”)(据何《澧州志林》“书李自成传后”)。
崇祯十七年(1644)正月庚寅朔,称王于西安,僭国号“大顺”,改元永昌,改名“自晟”(引自清吴伟业《鹿樵纪闻》卷下)。
闻闯贼名自成,一名炎(据清顾炎武《明季实录》卷十六附录《酉阳杂笔》)。
“奉天玉和尚”(据何璘《澧州志林》)。
也有直呼自成或李自成的如:“史载李自成过通城罗公山,山上有元帝庙……”(据光绪庚子《九宫山志》序)。
“闻自成由公安奔澧,其下多叛亡……”(据何《澧州志林》卷二十三)。
“金一柏……追剿李自成于牛迹岭下”(《金氏宗谱》卷三)。
以上资料,没有一则资料说李自成曾叫“李延”的。
另外,许多专家学者对“李延”其人都做了专门研究,曾步贤、胡正明先生等都撰有专门文章,分别刊载《书窗》1985年第1期及《北京大学学报》1985年第三期,不赘引。
七、李延是李自成的侄辈
通山《程谱》和通城《金谱》中都十分清楚明白的写着李延其人,决非巧合。据云60年代通山九宫山一道观内,曾发现过清乾隆年间道士们为李延所立的“李延将军墓碑”,碑中说李延曾到过九宫山,且军纪好,与道士们相处很融洽,故死后道士们为怀念他而为其立碑,⑩通山毛彦斗《野说李自成之死》载:“九宫山上九一宫,曾立有李延碑志。”这与鞠盛先生所记也基本相符,更加证明李延确有其人。
李自成家族后人李宝忠所著《永昌演义》中写进了李自成的众多侄辈,都是“辶”旁或“辶”字旁的名,如李过、李通、李遵、李迪、李进等。作为李自成的族裔,李宝忠对其家族的基本情况是了解的,无须杜撰李自成侄辈取名这个规律。通城老一辈关于李自成的传说中,就有一个叫李通的,与《永昌演义》所记相印证。既然如此,那么李自成就绝不会有“李延”这个别名。
陕西米脂县博物馆馆长申长明同志,在1996年石门举办的《李自成归宿问题学术研究讨论会》上,反复言及“李延”其人,并说“李延”这个人在《李氏族谱》中有记载,李延是李自成的远房侄子,和李过是一辈的,也是追随李自成征战多年的大顺军将领。又据《半窝杂记》载:族祖荷庵公(张)琮伯,顺治甲午科举人。康熙初年,选授云南永昌府同知。赴任之时,自湖南常德府乘舟前往。路过黔西镇远府青溪,公登岸游览,忽闻磬声出于林际,觅径访之,有一神院。扣门而进,花芬竹秀,景甚清幽。有老僧出见,形容奇伟,谈词豪爽,殷勤款客,语极投机。公甚喜之,留连三日方别。数年之后,公擢江西抚州知府,回舟复经此地,往访老僧,已去世矣。其徒悬象祀之,所陈设之炉鼎杯盘,皆非常物,极堪宝贵。公问何以得此?其徒初不肯言,公再三婉询,词色谦恭。其徒曰:“自公别后,吾师时时忆念,说公正直廉明。实不相瞒,吾师即闯王也。今朝代已更,吾师已逝,不妨直言矣。”公惊问当日死于九宫山者何人?其徒曰:“闯王知大事已去,抽身而隐,有一义儿,受恩最厚,代统其众,不料至九宫山为村民所杀,出于意外也。”公益奇之。后擢臬司,载于笔记。⑾这段材料,证明李自成有一义儿确实死于九宫山,这和一些专家的考证是一致的。
八、新发现的“米脂李延剑”
根据通山有关资料记载,遗失在民间的所谓“闯王剑”已有下落。有人经过实地访察,不仅见过剑,而且还与收藏者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此处暂隐其名)。根据访察者提供的剑况记载如下:剑重约3~3.5kg(未称,估计数),剑全长69cm(其中手柄长19cm,锋刃长50cm),鞘长55cm,刃宽靠柄部3.3cm,靠尖部为2.3cm;剑刃为钢制,锋利有光,手柄似是牛角,有黄铜镶边;鞘为木制,很精致,有黄铜镶边和如意卷草纹饰。一面靠柄部竖刻着“米脂李延”四个字,阴刻篆体。另一面嵌有北斗七星(七星为黄铜圆点嵌于剑刃中)。从外观上看,是一把古剑无疑,也与通山有关资料关于“李闯流传民间的佩剑”记载基本相符,只是重量差异较大(按:《华中胜景九宫山》一书第148页记载为几十斤)。1997年12月下旬,国家文物局专家鉴定委员会一行三人来石门鉴定有关李自成归宿研究文物时,我曾将有关“米脂李延”剑的情况向国家文物局专家鉴定委员会秘书长刘冬瑞先生介绍过,刘先生也认为此剑很重要,但遗憾的是湖北通山县文物部门没有将此剑拿出来鉴定。据藏剑者说,他曾多次向当地文物部门反映过,也愿意将此剑献出,而当地有关部门没有收集征藏。为什么不收藏呢?恐怕是收藏后对九宫山闯王陵不利的原故吧。由于通山县文物部门不征藏,此剑去年8月被湖北通城县特产局冯俊先生用高价收藏。⑿我们认为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发现,希望引起有关方面重视,尽快组织专家鉴定。如果是真,则此剑当为九宫山当年打死的李延之遗物。而李延又非李自成,那么“九宫山说”不攻自破。
综上所述,“李延”不是“李自成”,故此,阿济格的奏疏和南明何腾蛟的奏疏,不足定论“李自成死于通山”。也就是说,通山说提出的所谓文献根据,从根本上都是靠不住的,似是而非的。李自成九宫“遇害说”也是不成立的。
①见刘重日主编《李自成终归何处》一书。
②引王戎笙先生《李自成结局问题的由来和发展》一文中语。
③此处根据《李自成禅隐夹山考实》154页曾步贤文《李延不是李自成》所写。
④引自毛彦斗先生《李自成殉难九宫山新证》一文。
⑤引自民国二十五年《程氏宗谱》卷四“太原美祖宏万公派”中所述,原文如下:“可开,中缘次子,字相楚,生于万历戊申年八月初五日戌时,享年八十二岁,殁葬余畲小赀辛山乙向有碑,公勇力过人,武力超群,与兄华楚同三卿共擒李闯未得报功。”
⑥参见吕杏庐《通城九宫山是李自成殉难地》一文。
⑦据《韩长耕文集》第189页“关于李自成归宿的若干问题”一文所述。
⑧见童恩翼先生《李自成败亡及余部由降清到联明新探》(之一)载《武汉师范学报》。
⑨见《石门文史》第四辑。
⑩见《李自成殉难通城资料选辑》第60页。
⑾《半窝杂记》卷二。
⑿冯俊先生撰文《新近发现的“米脂李延”佩剑及重大意义》。 |